一道道目光下,卢璘提笔,饱蘸浓墨。
手腕悬空,身形笔挺。
宣纸铺开,笔锋直动。
沈春芳站在一旁,目光紧随笔锋,口中下意识地轻声念出。
“《与柳权别》。”
“昭宁三十年,送少爷柳权赴镇北城有感”
“男儿何不带吴钩,收取北疆五十州。”
前两句一出,沈夫子的眼睛猛地亮了起来,忍不住击掌叫好。
“好!”
“好一个‘带吴钩,收五十州’!”
“开篇便有吞吐山河之气,将少年人建功立业的雄心壮志,写得淋漓尽致!”
沈夫子激动的胡须都在颤抖。
这两句诗,简直是为即将奔赴沙场的权哥儿量身定做。
没有半分离愁别绪,只有金戈铁马的豪迈与一往无前的气概。
这等气魄,寻常读书人如何写得出来。
也不知道璘哥儿这脑袋怎么长的,难不成真去战场上走过一遭不成?
郑宁双手抱胸,但她的视线没有停留在诗句上,而是直勾勾地盯着字迹。
尽管不是。
三点一线,日复一日。
夫子倒是时不时会外出一趟,不过每次离开的时间都不久,过不了几日便会回来。
只是每日练字的时候,身边多了一个郑宁。
起初,卢璘还以为这丫头只是一时兴起,三分钟热度。
没想到,竟真的坚持了下来。
每日清晨,当卢璘推开房门,总能看到郑宁早早地等在院子里,呵着白气,跺着小脚。
不过郑宁很懂事,从不靠近,也不出声打扰,就那么远远地站着,睁着一双大眼睛,看着卢璘练字。
等卢璘练完字后,又默默回房间。
卢璘着实有些意外,这丫头除了那身大小姐脾气,性子其实异常安静。
一天的大多数时间,不是在自己的房间里睡觉,就是在院子里发呆。
唯独在卢璘练字的时候,她能安安静静地待上许久。
可卢璘也从未见她拿起过笔,就只是看着。
转眼,十个月过去了。
秋去冬来,清河县迎来了又一个寒冬。
北风卷着枯叶,卷起千堆雪。
又是一个清晨,练完晨字的卢璘,收起笔墨,转身回屋,郑宁一言不发地跟在身后。
进到屋里,李氏和卢厚还没起,卢璘往炉子上烧了一壶热水,等爹娘起来可以直接用。
等待水开的时候,李氏和卢厚也从房内走了出来。
李氏身上裹着厚厚的棉袄,一边搓着手,一边对卢璘开口说:
“璘哥儿,今天记得去县衙领年俸。”
“那几十担米,光靠你爹一个人,够他折腾的。”
卢璘点了点头,心里忍不住发笑,娘这是掐着日子啊,每天盼着领她那三品诰命夫人的俸禄。
卢厚在一旁接过话茬:“璘哥儿,那咱们得早点去,店里还要开张呢。”
话音刚落,李氏一个眼神就瞪了过来:
“就知道惦记你那破下水铺子。”
“一年到头挣的那点钱,还不够你补贴那些无关紧要的外人。”
“要不是有我这份年俸,你早就喝西北风去了,真是拧不清轻重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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